经国务院批准,12月26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文批复,同意设立南昌保税物流中心。这是我省对外开放口岸平台建设取得的又一突破性成果,对于推动南昌地区乃至全省加工贸易产业升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南昌保税物流中心为扩大试点的B型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用地位于国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水湖工业区内,其经营企业为江西交远物流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南昌保税物流中心需通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联合联合验收后,方可开展有关保税物流业务。届时,国内货物进入南昌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物流中心内的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海关在货物出物流中心时,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以及征、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