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是总局组织开发并大力推行的口岸与内地协同执法模式,杭州检验检疫局自成立以来,对入境口岸进口流向货物多方位加强检验监管,有效地防止了逃漏检的发生。
一是充分利用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加强进口货物检验检疫。作为“入境货物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试点运行单位,浙江局自2006年启用了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后,全省进口流向数据分拨工作由检务处承担,至08年底共分拨入境流向信息25,000余份。自杭州局成立后,为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杭州局检务处制订了联合执法系统操作细则,由专人、定时操作,准确及时分拨电子数据,使进口货物流向信息在第一时间发给相关兄弟局和本局各检验部门。
二是及时梳理纸质进口流向单。在分拨全省入境电子数据的同时, 杭州局检务处还承担全省进口纸质流向单的接收和分发任务。对入境口岸转入的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处理:对于因口岸或系统等原因造成的无转单号之流向单及时寄送或转发检验部门催报;对于旧机电产品及时交还有关归口部门核销;对于涉及召回产品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落实,以实施有效后续监管。杭州局成立以来共梳理全省系统进口流向单23,605份。
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于入境流向信息传递及报检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杭州局检务处采用电话、传真或联系单等形式与口岸局、兄弟局和本局检验部门做好联系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2009年,杭州局在根据新制订的流程管理规定实行入境货物流程管理的同时,将进一步利用联合执法系统加强对入境流向货物的报检落实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