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宁波海事局推行七项措施 加大雾航监管力度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针对近期大雾天气频发,日前,宁波海事局采取七项积极措施,认真落实雾季安全监管工作,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一是做好大雾等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船舶航行的安全宣传教育,并通过签证窗口、日常巡逻等途径向到港船舶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加大对辖区客运从业单位的走访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雾季船舶航行作业的有关规定;

    三是协调客运站认真做好雾天疏客预案以及其它应急措施的制定,严防因压客而造成船舶超载现象;

    四是加大能见度不良时的现场监管力度,严禁客运船舶超员载客、不按雾航规定航行;

    五是加强对到港船舶的雾航设备检查,加大对船员雾航知识的实操检查,确保船舶航行、通信、救生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促使船员对雾航知识和航行技能的熟悉与应用;

    六是做好预控、预警工作,充分利用气象台、VTS提供的气象、安全信息,及时向船公司、船员预警,提前防范,减少和避免船舶航行风险;

    七是适时派出海事巡逻船艇到穿山北口、东口以及螺头水道等客船航经水域进行通航秩序维护和能见度监测,以确保辖区重要航路通航秩序井然。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