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关于纺织服装产品进口登记的公告》(2009/21),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对公告所规定的产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口商登记表(需经认证)。该规定2009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国家。
出口商登记表需经土耳其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华领馆进行领事认证。此前,需经中国贸促会地方分会出具涉外公证书和中国外交部授权可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进行领事认证。
该新规将给我纺织服装出口企业增加负担,需引起注意。为避免出口受阻,建议有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同时积极向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反映相关意见和建议,由商会配合政府积极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