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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获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国家4部委批准设立
宁波海关       
    2月11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4部委联合发文批准设立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这是国家扩大试点的第二批保税物流中心之一,同时也是宁波地区设立的第6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至此,在我关与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宁波成了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全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形态的地区之一,宁波的外向型经济将更具竞争力。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可以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等业务。国外货物进入中心保税、国内货物进入中心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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