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以来,舟山局已连续实施了14个柜的出口水产品的退柜稽查,产品涉及鱿鱼、章鱼、海鲜配菜、虾仁、冻梭子蟹等产品,货值达70.7万美元,另外还有1个柜正在退回的途中。稽查人员在对退回的产品实施稽查时,发现大部分的出口水产品品质良好,规格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更没有安全卫生方面的质量问题。出口水产品退柜主要涉及国家和地区有埃及、俄罗斯、韩国、欧盟等。
针对近来连续的退柜情况,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经济影响消费下降而退柜。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导致市场消费下降,出口水产品在进口国消售减少,国外客户为转嫁损失而退柜,使我市出口水产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我市有一个企业出口一个柜的水产品到目的港后,对方客户称产品规格不符要求退柜。但是我们稽查时发现该货柜根本未开过箱,而出口的水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要求,但是企业为了考虑以后更长久的合作或者是减少无法收回货款而导致更大的损失,无奈而退柜。
二、国外客户的欺诈而退柜。舟山局在对一个冻红膏梭子蟹产品退柜的稽查时发现,该货柜根本未开箱,是原封不动地退回。我们进一步了解得知,客户与我市的出口水产企业订立合同时,提出高佣金的要求,佣金高达信用证金额的50%。企业在合同订立后组织生产,待货柜发至目的港后,一直无人提货,而客户也无法联系上。信用证也因为无客户签字失效。企业只能将货柜退回,造成企业很大的缺失。如果企业在订合同时未提高警戒,接到信用证时就支付了佣金,损失就更加严重。
连续的退柜,使全市的出口水产企业形势雪上加霜。而退回的水产品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本,包括收购原料和组织生产,以及出运和退回的运输费用;二是产品库存,造成企业资金积压,即便该货柜能够找到卖家,由于加工方式和包装方面的问题都需要企业投入更多成本进行返工,同时产品可能已经过了销售的最佳时机。
其次是货物的进关手续。根据我国海关规定,出口货物非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退回的按进口产品处理,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关税。这就势必造成企业更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以上情况,希望我市出口水产企业出口水产品时要了解客户的相关资讯,尽可能降低企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