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提速,加快通关放行速度
1.加大“直通放行”制度的实施力度。在前期推荐上报53家企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直通放行”资格,跟踪解决“直通放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辖区企业顺利出口,加快通关速度。
2.加大“绿色通道”制度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企业引导作用,落实好辖区36家“绿色通道”企业应享受的便捷措施,积极帮扶更多信用等级高、产品质量好的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
3.进一步发挥进驻联检大楼的口岸临时工作小组的作用,加大业务协调力度,实行现场联合查验方式;进一步简化出口货物查验手续,通过风险评估,进一步降低口岸查验比例;对所有已在产地加施检验检疫封识的集装箱,在口岸查验时封识完好的,一律免于开箱查验。
4.结合两岸“大三通”的新形势、新需要,积极落实《福建检验检疫局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试行)》;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实施风险管理,简化报检手续,放宽对台小额贸易货物的监管措施,对来自台湾的鲜活产品实施便捷和限时放行的检验检疫措施;对往返金门的对台大宗货物贸易船舶参照对台直航船舶管理,给予优先检验检疫、快速签证放行;常态下,对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实行检验检疫“监管本”申报、签证管理,对取得《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免于登轮检疫;对进境小额贸易船舶在港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同时办理进出境手续。
二、减轻负担,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5.严格执行质检总局收费办法以及福建局具体规定,认真落实、规范减免措施,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降低收费30%,严格执行新调入法检目录商品过渡期不收费政策,减少企业出口成本。
6.加大逐年新增的自贸区原产地签证的宣传和工作力度,尤其是中-新自贸区原产地证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提升辖区自贸区产地证的利用水平,帮助出口企业获得更多的国外减免关税优惠待遇,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7.继续深入推广玩具公会油漆油墨合格供应商备案推荐制度。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适时扩大供应商选择推荐范围,缩短玩具企业油漆油墨送检检测周期、减少检测费用。
8.密切跟踪研究、通报欧盟REACH指令、美国消费品法案等国外有关技术法规、标准、技术壁垒措施的最新施行情况,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免费提供给企业;利用实验室的技术研发优势,做好辖区大宗出口产品应对国外技术法规的措施研究,免费为企业开展培训、咨询、辅导活动,引导企业规避法规风险、减少损失。
三、务实高效,促进企业出口增长
9.组织做好《法检目录》调整中涉及辖区大宗商品(内衣、童装等)的过渡期有关工作。在过渡初期,制定新调入商品首次报检须知、新注册企业备案规程等;在出口全备案调研的基础上,落实辖区新调整为法检商品生产企业数量、地域分布情况;提前收集、掌握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国外法规等信息资料;做好新调入商品报检的宣传、培训、咨询、辅导,服务辖区企业及时报检,及时检验检测,及时放行,确保新增商品顺利出口。
10.认真做好新增法检商品的风险分析,对报检企业进行初步监管并抽样检测,及时跟踪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法检目录》调整对辖区企业出口的影响,确定产品检验监管模式和其它工作目标,编写相关作业指导书。确保正式实行后新增法检商品规范有序出口。
11.及时组织出口质量许可证审核及换证工作,帮助许可证到期企业及时申请并做好换证审核的各项准备;帮促辖区配套出口食品包装企业尽快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获得备案资格,保证辖区出口食品按期出口。
12.深入调研食品产业发展状况,帮助有意向出口的食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车间,完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取得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资格;扶持指导深沪低值海捕鱼的加工出口、胡萝卜种植基地配套加工出口。
四、科学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3.继续推行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工作,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的进口原辅材料等低风险商品,将抽查检验比例从100%降低至5%-15%。加强与省局管理部门的沟通,重点扶持辖区重点企业,减少自检率,实现快速验放。
14.全面推行出口食品分类管理检验监管模式,对各个出口食品种类开展风险评估,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用度进行分级评价,实行不同类别的检验监管模式,实现由对最终产品的出口前检验转向对生产加工过程的有效监控、对最终产品的验证检测相结合的检验监管模式,在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可控的基础上,切实降低实验室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提高检验监管效率。
15.加大诚信监管一类出口企业申报及考核工作力度。帮促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树立诚信报检意识。对诚实守信、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积极推荐诚信监管一类企业,凭企业的质量合格声明和企业质保体系的日常监管结果作为放行依据,免于日常抽查检验,做到随报随放,方便企业扩大出口;对尚未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考核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尽快开展评定和考核工作,采用相对应的检验监管模式,减少现场检验和抽批检测频次,加快放行速度;继续完善市场采购商品检验监管模式,确保顺利出口。
16.免费为出口企业开展企业实验室人员培训和产品检验知识培训,接受企业派技术人员到实验室交流学习,帮助企业实验室检验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和检验水平,指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安全自检自控能力。
五、责任到岗,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17.建立健全检企联系制度,对重点企业、困难较大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一对一”服务,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继续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金保利、恒安、冠科、大发等重点建设项目,采取技术支持、信息沟通、及时施检等措施,又快又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18.帮助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建立健全溯源管理体系,大力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使食品农产品源头控制逐渐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计划帮助辖区2家出口保鲜蔬菜自属基地建立GAP体系,提升基地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帮助辖区水产品企业做好迎接欧盟检查工作。
19.继续推行七天工作制,24小时预约加班制,周末节假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待班,为企业提供全天候、无缝隙服务;设立专门报检窗口负责受理对台业务,推行即到即报的“零”等待服务,对外公布对台服务热线电话,指导企业申请办理各项检疫审批、备案、报检的工作程序,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及宣传服务。
20.针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技术盲点,适时举办技术交流和标准宣贯会,帮助企业解决在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品牌创建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了解企业的检测需求,积极开验相关检测项目;在受理检测业务的过程中优化检测资源配置、缩短检测周期、及时反馈检测情况,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战略,主动为地方产业升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