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工作不仅是我市立体化口岸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融入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亲力亲为、部署工作。去年以来,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率口岸委、联检部门及有关部门赴国家口岸办、中编办、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民航总局和总参等部门汇报协调有关事宜。市口岸委20多次赴北京、自治区,争取国家十三部委会签,协调对外籍飞机开放,报批国际航线,协调查验机构及人员编制等有关事宜。经过反复汇报协调和不懈努力,得到了国家口岸办、中编办、发改委、总参等部委及自治区口岸办、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2008年年底前完成了满洲里航空口岸正式对外开放13部委会签工作;2009年2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的批复》(国函〔2008〕20号)文件,批准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2月12日,我市接到国务院正式批准文件。
2月11日,在接到国家口岸办关于满洲里航空口岸批准对外开放情况通报后,在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田学敏率领下,市口岸委主要负责人赴自治区口岸办汇报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工作,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口岸办的要求,就满洲里航空口岸验收工作征求了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和国检局等相关单位的指导意见。经积极争取,自治区口岸办将于2月底组织满洲里海关、自治区国检局、边防总队、内蒙古军区等部门对满洲里航空口岸进行预验收。近期,市口岸委积极配合市航空事业管理局组织满洲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防检查站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航空口岸联检综合楼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出了有关意见,规划建设单位正在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为确保满洲里航空口岸顺利通过验收,按照自治区口岸办及有关部门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将着重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口岸联检部门对国际航站楼查验流程、设施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做好预验收前各项协调、联系工作;三是组织口岸查验部门安装调试设备和模拟演练;四是配合民航管理局进行国际航线报批工作;五是与外事部门密切配合,赴俄伊尔库茨克进行国际航线开行对接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