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1名乌克兰籍旅客向上海检验检疫局申报随身携带宠物入境。经初步观察,该名旅客所携带的宠物非犬和猫,野性十足,性情暴躁,时常对铁笼进行撕咬,十分凶狠。上海局工作人员立即上网查询,发现是类似于黄鼠狼等野生的鼬科的动物,不符合检验检疫入境伴侣宠物只限于猫和狗的要求,告知该名旅客宠物不可入境,要求该名旅客将该宠物返送回其所属国;否则检验检疫机关将依法予以扣留并进行扑杀。经检疫人员详细解释法律法规,该旅客选择放弃该宠物。上海局依法对该宠物予以扑杀并由上海市病死畜禽处理站进行焚烧处理。此次属上海口岸首次截获鼬科类动物入境。
随着社会生活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以各式各样的动物作为宠物饲养,各局检验检疫人员应当提高警惕,注意观察,严防非犬、猫类宠物非法携带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