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2009年第一季度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组综合处处长会议在湖州召开,上海、江苏、宁波、浙江检验检疫局的综合处处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浙江局戴永华副局长到会看望慰问了会议代表。
会上,四局代表就如何解决当前通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深化合作,提高区域合作有效性,推进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对2009年合作工作计划达成共识。
会议决定,2009年度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要落实八个方面工作:一是规范统一工作联系单;二是统一对代理报检单位的管理;三是建立统一的红黑名单制度;四是统一口岸查验要求和标准;五是制定信息互通交换办法;六是深化直通放行制度;七是统一风险预警管理;八是建立目录外产品互认鉴定结果制度。会议还对这八个方面的工作明确了责任,规定了完成时限,并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合作组各成员单位,并抄报总局有关司局。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组于2008年成立。合作组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秘书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处处长会议,2009年度由浙江检验检疫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