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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雾季船舶航行安全检查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针对春季大雾影响,宁波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三项措施,积极预防因船员操作不当引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对雾航设施设备、雾航制度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和雾航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检查,增强船员雾航安全意识,防止船舶发生雾航事故。   

   二是按照“打造责任链、编织安全网”系统工程的推进要求,从辖区标识的重大危险源入手,以客船、危险品船、超规范靠泊船和重点跟踪船舶等为重点,认真落实船员管理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三是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力量,扩大检查覆盖面,结合船舶安全检查和日常巡航巡查,积极开展船员操作性检查工作。   

    自今年1月份以来,我局共对362名船员进行实操检查,实施违法扣分78人/次,共扣127分,有力促进了船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的提高,为维护了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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