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汽车散热器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不断有新型汽车散热器投放市场,既带动了国内散热器行业的发展,也为公司赢得了大量国外订单。随着出口量的持续增加,银轮公司的新型产品却屡屡遭遇通关瓶颈。
由于公司出口的大多是最新研发的新产品,为了向海关证明这些新产品属“汽车零件”,常要派工程师前往海关进行解释。随着新产品的频繁推出,三天两头派人到海关为产品验明正身的过程让公司“太费周折,成本高。”
2008年4月,银轮公司向上海外港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汽车散热器产品到美国,这批产品是应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要求专门设计生产的汽车散热器。通关过程中,审单关员再次对公司申报的“汽车零件”税号提出质疑。由于是否正确“对号入座”涉及到的出口退税额较大,经办关员就把这个归类难题反映到负责全国机电商品归类的全国海关商品归类中心上海分中心。
上海归类分中心的海关关员接手此事后,立刻联系银轮公司了解汽车散热器的构造、用途、工作原理,并与《税则》列目结构进行对比,最终给出权威结论:企业申报正确无误,商品应归入“汽车零件”税号。汽车散热器作为一种汽车内部零件,是我国重点鼓励扶持的项目,为使其形成优势产能并出口国际市场,国家已投入资金3亿多元人民币。那么,银轮公司所反映的问题,仅仅是个案还是普遍性问题呢?
很快,上海归类分中心就把“在《税则》中增列汽车散热器税目”定为税则调研课题,通过历时半年的调查研究,最终形成报告报至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对此也十分重视,审核后又上报财政部。海关的积极“穿针引线”,最终促使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批通关了“对汽车散热器单独列目”这一建议,并在2009年版《税则》中予以调整。
2009版《税则》把汽车散热器单独列目后,由于对汽车散热器列目非常清晰,执行至今,基本杜绝了此类产品的归类争议,既便于国家跟踪了解散热器扶持政策的成效,也为国内散热器行业自主创新、打入国际市场扫清了通关障碍。
“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逐个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商品归类争议,还应更主动地站在整个行业角度做好服务,充分发挥‘税则调研’这一法宝对于优化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确保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上海海关关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