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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对外开放获国务院批复
河北省发改委口岸处 高雅平       

    2009年1月23日,国务院批准唐山港口岸曹妃甸港区正式对外国籍船舶开放。其口岸开放范围是以曹妃甸现有灯塔(北纬38°55′06",东经118°30′22")为圆心,12.5海里为半径弧线及岸线所围成的海域;同时批复了驻冀查验单位的编制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这标志着河北省口岸开放获得重大进展。曹妃甸港区拥有渤海湾中独有的天然深水港址资源,能够进靠特大型船舶。该港区口岸正式开放为大型临港工业发展和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提供了有力支持,对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和河北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成为辐射华北、西北地区便捷出海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北省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对曹妃甸港区对外开放的批复要求和国家口岸开放的规定,进一步抓紧完成曹妃甸港区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为港区口岸对外开放的国家验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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