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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采取4项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海事监管工作
烟台口岸办       
    清明节将至,烟台海事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采取4项措施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保障节日期间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内部安全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海事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三个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海事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海海事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针对清明民俗性节日的特点及辖区旅游船艇恢复营运的实际,准确把握旅游、客运航线,特别是蓬长航线以及长岛北西八岛、龙口桑岛和烟台港崆峒岛等陆岛、岛岛运输短途客运航线的旅客流量,以及涉海群众性活动安排,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船舶的有效监管,加强海上巡查、动态监管和现场监管,保障节日期间水上客运安全。
    三是提前预警,强化应急。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应急待命制度,落实应急待命船舶、车辆及人员,切实做好安全值班与搜救应急工作。实行重大事件“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和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迅速上报。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开展内部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巡逻船舶、车辆、通信设施、VTS设备、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盗、人身安全、保密等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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