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上海检验检疫局接到举报,一艘名为“安龙江”的中国籍货轮有人非法携带鹦鹉入境。在执法人员登轮实施入境检疫时,在大厨房间发现2只非洲鹦鹉。后经查实,该鹦鹉系“安龙江”轮的大厨在非洲国家几内亚-比绍购买准备到国内销售,且入境前未进行申报。鹦鹉属于我国禁止携带入境的动物,上海局检验检疫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将2只鹦鹉没收并实施扑杀处理,对装载纸箱和大厨房间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同时依法对该轮实施了行政处罚。
近来,通过海运渠道私自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现象有抬头之势,上海检验检疫局将加强法规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各方资源,重拳出击,加大执法力度,御疫于国门之外,为防止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烈性传染病的传入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