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日照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扶持日照市国家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发展壮大,根据海关总署、青岛海关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结合日照市国家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和木材进出口贸易特点,支持帮助示范区木材进口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日照海关采取以下措施,为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的快速发展助力。
一、支持申办保税仓库,提高区内综合服务能力
积极支持日照市国家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申请设立保税仓库,提供政策服务,指导并协助办理审批手续,充分发挥保税仓库在招商引资、吸引货源、缓解贸易商资金压力等方面的优势,丰富示范区内物流模式,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示范区发展注入活力。
二、优化通关模式,降低区内企业通关成本
加快“电子海关”进程,大力推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网上付税”等新型通关模式。区内企业从山东其他口岸进口木材可以在日照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拓展企业申报空间,实现区内企业自主就近通关,使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申报、缴税、放行等通关手续。加强风险分析,降低区内企业查验率,切实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三、实施信用审价,提高区内企业通关效率
对区内有一定规模、进口频繁的企业进行全面调研评估,对于经营管理规范、申报价格符合海关要求的将不再采取征收保证金审价的做法,在进口环节接受企业申报价格放行,事后不定期进行价格核查,真正体现守法便利原则。
四、实行担保通关,缓解区内企业资金压力
在区内木材进口企业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先放后税等快速通关措施。对区内木材进口企业提供银行担保确有困难的,报请上级海关批准,实施资产质押担保,特事特办,缓解区内企业资金压力。
五、合理确定毛边数量,降低区内企业负担
针对木材进口时含有毛边,进口数量往往高于合同数量的贸易特点,尊重区内企业贸易实际,对进口木材到货数量高于合同、发票成交数量,经查验能够确定多出部分在合同、发票标明数量合理范围以内的,按合同(发票)的标明数量计征税款,最大限度降低区内企业负担。
六、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开展信息服务
建立海关与示范区管委会联系配合机制,开展交流协作。实行月度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海关政策信息优势,定期为管委会提供口岸木材进口情况分析,反馈区内企业进出口环节业务情况,并及时了解区内企业动态及管委会工作重点,对示范区重大招商项目提前介入,为管委会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政策扶持。
七、强化“服务型海关”建设,为区内企业提供贴心服务
深入开展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关员素质教育,实行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全力打造服务型海关。全面实行预约加班、5+2加班制度,做到全天候、无假日通关,为区内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服务,实行“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做到服务区内企业零距离。
八、引导区内企业守法自律,促进示范区健康发展
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抽调业务骨干力量组成普法宣讲组,深入区内企业普法,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行业调研活动,实施木材行业稽查,规范区内企业经营行为;坚持以教育规范为主,引导区内企业守法自律,促进日照市国家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