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关收到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口增值税缴纳证明的申请报告,称该司已于2008年4月份缴纳约1000万进口增值税,由于电子数据传输故障,导致税款“缺联”。据国税局有关规定,如果企业无法在5月15日前提供相关证明,就需先补交这1000多万的税款,等税款电子数据传输成功后才能退还。这将导致企业流动资金短缺,不能正常运转。该关得知情况后,特事特办,为该企业证明税款入库,为企业挽回1000多万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