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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突出“四种意识” 积极推进“服务型海关”建设
宁波海关       

    一是主动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强化机关服务职能,做到热情服务、真心服务,同时在报关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设置企业意见建议簿,对外公布服务热线,努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二是政务公开意识。做好海关公告栏、网站等常规平台对企业应知海关监管政策日常宣传,定期召开关企座谈会、政策宣讲会等,充分宣传相关法律、政策使企业“知政策”、“ 守政策”、“ 用政策”,降低经济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是调查研究意识。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开展工作调研等形式,做好关区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在当前不利经济环境下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并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

    四是特事特办意识。及时了解货物进出口实际情况,对企业实际困难实行特事特办,力保货物及时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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