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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涉台两项优惠政策半年来效果明显
商务部       
  2008年10月20日,根据公安部正式授权,重庆市公安局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启动了补换发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口岸台胞证签注两项优惠政策。半年来,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工作规范,扩大宣传领域,提升服务水平,收到了良好效果,为促进两岸交流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4月20日,共为来渝台湾居民办理口岸落地签注167 人次,同比增长40多倍,为台湾居民补、换发5年期台胞证共计216本,其中居住四川、陕西、贵州、广西等中西部地区的占46.3%,受到台胞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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