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进出境船舶的监管
一是加大码头监装监卸和港区巡查力度,每天定时对卸货船舶和货物堆场进行巡查;
二是严格执行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在出口船舶装货完毕后,要求船舶负责人提供装货信息,对舱单数据和理货报告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离港;
三是针对人手不足的情况,动员全体关员,以志愿者形式协助通关科在非工作时间做好出口船舶的监管工作,确保实行24小时监管;
四是节假日期间不定期安排人员对进出境船舶进行抽查,实行全天候预约加班,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监管进出境船舶1602艘次,监管装载出口货物离境船舶35艘次,其中18艘次是在非工作时间完成舱单数据审核的。非工作时间参与加班人员共计12人次,累积加班时间共计15.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