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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近日,江西省2009年首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最高额度300万元。中小企业申报此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企业2008年末从业人员数低于2000人、产品销售收入低于3亿元、资产合计低于4亿元;项目需经具有投资项目审核职能的部门或机构核准或备案;无偿资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4000万元;专业化发展项目中生产协作配套产品的中小企业,2008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等。口岸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要及时申报,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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