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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甬携手促发展――两地签署《关于全面加强口岸内地检验检疫协作的备忘录》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月25日,江西检验检疫局和宁波检验检疫局在南昌签署《关于全面加强口岸内地检验检疫协作的备忘录》。今后,赣甬两检将围绕“工作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协同把关严密、协作机制高效”的目标,加强合作,实现两地优势互补,对加快江西进出口商品的验放速度,降低商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协作内容包括,建立两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直通放行制度协作机制。统一开展企业诚信管理,率先实现企业基础信息、产品质量信息、信用信息的共享,为直通放行制度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检验检疫审单管理模式和抽查布控等业务规则的统一和共享,有效提高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工作效能;对实施直通放行制度下的进出口货物的报检、监管、放行、检验、检疫等信息,及时进行沟通,确保口岸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各施其职,无缝对接,功能互补;对直通放行出现问题的货物,联合进行追溯调查,形成监管合力,维护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秩序;积极开展区域内电子视频监管信息共享、集装箱GPS定位监管机制等措施的研究,进一步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建立两地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等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与协作机制。对出口货物的电子转单信息、口岸查验情况、产地监管情况、进口流向货物的检验信息等内容,定期进行沟通交流。通过信息互通,强化协同把关,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监管效率;加强在出口退运货物的追溯调查工作中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追溯管理工作。口岸局应及时将收集到的出口货物的退货信息通报产地局,以便产地局及时做好调查、开展应对工作;建立检验检疫各类违法案件的相互协查、案件移送、案件研讨、信息共享等联动和协作机制,统一协调案件调查和处理的程序,更好地发挥两地检验检疫局执法力量的作用,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对出口食品原料生产加工企业或种植(养殖)基地联合监管,实施统一的登记或备案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辖、分段监管、协作联动、各负其责”的原则,实现联合监管;充分利用两地检验检疫实验室的技术资源,加强两局之间的委托检测协作,达到方便、快捷的目的,解决“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快、检不全、检不准”的问题;加强科研交流,拓展科研制标和人员培训等协作,联合进行重点课题的研究攻关。通过多方面的协作,提升区域检验检疫实验室的整体检测能力和科研水平。
    建立两地对江西进口废物原料共同检验监管的模式。对从宁波口岸入境的、目的地为江西的进口废物原料,两局实施共同检验监管模式;宁波检验检疫局负责实施对江西进口废物原料的安全环保项目检验、放射性检测、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检疫处理;经检验检疫未发现环保、放射性及检疫情况不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同时,通过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通知江西检验检疫局;江西检验检疫局负责实施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品质重量检验和相关检验检疫工作的后续监管,并将有关检验监管情况及时通报宁波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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