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凌晨4时,“迪海6”轮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时,向嘉兴乍浦海事处(筹)递交了该船《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这是该处自公约实施以来查验的第一份国内航线证书。
自《燃油公约》实施以来,嘉兴乍浦海事处(筹)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持续加强对《燃油公约》的宣贯力度,确保履约工作顺利进行。除在受理窗口设立咨询服务点,主动为相对方做好服务外,海事处还积极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上报。目前,该处在对公约及相关文件的学习掌握及检查内部程序的制定等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自今日起将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