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海事局《关于开展对施工船舶实施专项检查的通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努力消除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安全隐患, 8月27日下午,温州海事局钱仁德副局长一行督查组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来到洞头海事处,对该处施工船舶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首先在该处许文义副处长的陪同下,实地登轮检查了该处辖区“恒瑞”工程船。钱副局长认真听取了该船负责人就施工水域、航道以及助航设施等有关情况介绍,在了解该船在大小门岛30万吨级航道试挖槽期间的疏浚施工情况后,钱副局长对船方负责人再三强调了海上作业有关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要求在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施工,坚决服从当地海事部门监管。此外,钱副局长还重点巡查了温州海事监管基地施工进度。
之后,督查组认真听取了该处领导有关施工船舶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同时对相关台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当场反馈检查情况。
最后,钱副局长充分肯定了该处在“两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认为该处领导重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方法灵活到位,总体感觉不错。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要求:一是认真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方案时间表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做到对辖区内所有施工船舶实施安全检查。二是采取走访、告诫等多种形式开展施工水域现场巡查力度,“先礼后兵”,坚决有效打击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船舶进入施工水域施工,避免矛盾激化,严把进入关。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记录施工现场监管情况,做到描述要清楚,记录要规范,监管要到位,切实履行海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