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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审议通过港口体制一体化整合总体方案
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大通关工作处       
    日前,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港口体制一体化整合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了港口资源一体化整合提升的一系列具体举措:
 
    关于港口布局。积极整合港湾资源,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群。北部以福州港为主体,覆盖三都澳、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北岸等主要港湾;中部以湄洲湾港为主体,覆盖湄洲湾、兴化湾南岸、泉州湾等主要港湾;南部以厦门港为主体,覆盖厦门湾、东山湾。
 
    关于港口功能定位。福州港发展成为集装箱和大宗散货运输相协调的国际航运枢纽港;湄洲湾港发展成为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纽港;厦门港发展成为以远洋集装箱运输为主、大宗散货为辅的国际航运枢纽港。
 
    关于港口管理体制。设置跨福州和宁德行政区划的福州港口管理局、跨泉州和莆田行政区划的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跨厦门和漳州行政区划的厦门港口管理局,形成具有港政、航政、水路运政以及名称、机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六统一”的三大港口管理机构。
 
    关于港口投资开发主体。重点开展港口港区整体连片规模化开发。由福州港务集团作为福州港的主要投资开发主体,以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会同漳州港务有限公司收储开发厦门和漳州两地所有港口、岸线及配套陆域和水域,以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开发公司联合其他股东,加紧推进湄洲湾相关港区岸线收储与规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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