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新增绿色通道企业140家 总数居全国系统首位
2009年11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02号公告,批准全国706家出口企业获准在全国口岸范围内实施和享受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资格。09年浙江检验检疫局申请上报拟实施绿色通道企业153家,经总局审查,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杭州东信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浙江三花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等140家企业最终获总局批准,占全国总数的20%,仅次于江苏局获批的146家。截止目前为止,浙江局辖区内共有绿色通道企业777家,位居全国第一。其中绿色通道制度企业数量前三位的分别是:杭州局208家、温州局72家、嘉兴局70家。
以“提速、增效、减负”为管理目标的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7月18日公布施行的《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中提出来的一项优惠制度。凡是具有良好信誉,诚信度高,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已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出口货物质量长期稳定,2年内未发生过进口国质量索赔和争议;2年内未受过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的企业均可申请。根据企业申请,浙江检验检疫局初审,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获得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之后,产品在其它口岸局将免于查验。
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和深化,跨国投资持续减速,浙江对外贸易发展受到较大影响,浙江检验检疫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为理念,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扶持”,“一手抓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一手抓服务提升年活动”,全力服务企业扩大出口,提高出口通关效率,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促进我省外贸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一手抓全国范围内的大通关建设,促进我省更多的企业在全国口岸范围内享受绿色通道制度的便利措施。截止目前,浙江局辖区内已有777家出口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在全国3614家企业中占22%,位居全国系统的前列;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直通放行制度,促进我省企业在产地享受直通放行的便利措施,09年新批准122家直通放行企业,目前辖区内直通放行企业数量已达47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