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总体规划》获得交通运输部与省政府联合批复
厦门市交通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厦门港总体规划》,明确了厦门港的功能定位、港口水陆域范围、港区构成等。批复明确厦门港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沿海主要港口,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对台“三通”、对外交流的主要窗口。批复进一步确认厦门港可规划利用港口岸线59.2公里,同意将厦门港划分为东渡、海沧、嵩屿、招银、后石、刘五店、石码和客运等八个港区,并对各港区的主要功能做了基本界定。这为厦门大力发展港口经济,推进对台“三通”,扩大与世界的交流,最大程度发挥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规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