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 依法服务 确保关外化工码头首靠船舶安全
宁波海事局 张海平
12月04日14时15分,中国籍明河轮顺利靠泊大榭关外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这是该码头投入使用后的第一艘靠泊船舶。为此,宁波海事局依法服务、严格监管,确保首靠船舶的安全。
关外化工码头位于宁波大榭东北部,码头泊位长度360米,工作平台为228米×19米,前沿设计水深-16米,为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于2009年11月23日通过水工工程交工验收。为了确保该码头首次靠泊船舶作业的安全,该局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污染保障措施。一是在靠泊前多次主动走访码头单位,了解码头各项安全和防污染制度的制定及运行情况,及时掌握码头有关环保、消防、安全等专项许可的进展程度,检查码头作业人员安全和防污染专业知识掌握及接受的培训和持有证书情况,督促码头方投产前按国家溢油设备配备标准配备齐全溢油应急设备、器材,要求码头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对相关设备的操作使用;二是要求码头方提供最新的水文、潮汐资料,并督促船岸双方尽快落实拖轮和引航员;三是对码头操作工进行了船岸界面检查内容的现场培训指导,要求其从思想认识、生产准备、调度指挥、设备保障、内外协调、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作好最充分的准备和科学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