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对外启用准备工作通过验收
大榭口岸办 吴晓波
12月17日,由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会同宁波市政府、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总队、浙江海事局和宁波市口岸打私办、大榭管委会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对宁波―舟山港大榭港区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对外启用准备工作进行了验收。省政府办公厅孙厚军副主任、陈林泉处长、市政府徐高春副秘书长、管委会王志荣副主任等出席了会议。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码头的生产、安全、查验监管和现场办公等设施;听取了大榭口岸办、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公司和相关各口岸查验单位关于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对外启用准备工作的情况介绍。验收组经过认真研究讨论,认为中油燃料油30万吨级油码头对外启用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码头的视频监控、查验监管和现场办公用房等设施基本能满足各查验单位业务工作的需要,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待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对外启用。
中油码头位于大榭岛东北侧大田湾岸段,建设规模为一座30万吨级油码头,年通过能力为1200万吨,工程投资2.4亿元。码头泊位岸线长490米,前沿水深 25米以上,最大可兼靠45万吨油轮作业,也可同时停靠2艘2万吨级出运油船。码头工程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09年8月21日完成交工验收,9月投入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