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波口岸优惠贸易进口货物享受税收优惠大幅增长
2009年,宁波口岸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16.96亿美元,海关征收税款24.77亿元,税款优惠额3.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55%、60.08%、195.55%。涉及“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香港CEPA”、“特别优惠关税待遇”、“中巴自贸区”、“中智自贸区”、“台湾零关税”、“中新(西兰)自贸协定”、“中新(加坡)自贸协定”等9项优惠贸易安排。随着各优惠贸易协定的深入实施以及我国与新西兰、新加坡等新的协定陆续签订,受惠国家和商品范围不断扩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