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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口岸“四项措施”创新进口废物原料监管模式
烟台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09年,烟台口岸共检验检疫各类进口废物原料547批,重量4.5万吨,货值2733万美元,同比增长23.2%、35.7%和13.1%。发现不合格8批,重量420吨,货值27.3万美元,同比增长33.3%、14.3%和1.3%。
 
    针对进口废物原料后续监管工作点多、面广、风险大的特点,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保障了进口废物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一是创新监管理念。检验检疫人员由重检验、轻监管向检验、监管并重转变,同时加大宣贯培训,切实增强了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口废物原料加工利用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和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和退运处理跟踪制度,提高了检验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创新监卸方式。建立诚信企业名单,在诚信企业设立协检员,由企业协检员进行监卸工作,并认真做好监卸记录;大力推进电子监控执法,对卸货过程进行摄像并刻录备查。
 
    四是创新监管机制。以省内唯一一家国家级进口废物“圈区管理”资源再生试点园区为平台,进一步完善与地方政府、环保、工商、质监、卫生、海关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全程覆盖、高效协作的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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