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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检验检疫费下调满洲里口岸进口原油企业每年节省近五千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通知,从2月1日起,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石油原油,其货物检验检疫费按每吨0.1元收取。按新收费标准,以满洲里口岸最新原油成交价532.47美元/吨计算,每吨进口原油所需检验检疫费将由5.5元降至0.1元。

    本次调整对进口原油企业影响巨大。收费项目中的进口原油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按货值1.5‰计收改为按每吨0.1元收取,同批货物检验检疫费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仍按80%计收。较之前按照货物总值千分之一点五的收费标准,新标准将大幅降低企业进口原油的费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复苏,2010年中国国内石油需求将迅速增长,此次大幅降低进口原油检验检疫收费将有利于提高企业进口原油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国内石油供应,稳定国内市场油价。满洲里检验检疫局将继续执行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尽快摆脱经济危机的不利影响,为我国经济的复苏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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