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事局多措并举坚决遏制商船渔船碰撞事故
为切实加强浙江沿海通航密集区和渔船作业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遏制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态势,近年来浙江海事局以落实省部共建“平安海区”合作意见为指导,突出外海区商船与渔船碰撞隐患治理为安全监管重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遏制浙江沿海涉渔碰撞事故多发势头,不断夯实“平安海区”建设,不断提升海事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具体采取了以下五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现场巡航执法,规范沿海通航秩序。积极开展海事与海洋渔业部门的联合执法,根据渔汛期间商渔船交汇频繁的特点对渔船航行和作业集中水域进行长时间驻守监管,严厉查处船舶违章违规行为,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商渔船交通流组织,逐步规范沿海商渔船集中交汇水域的交通秩序,维护外海商船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二是强化事故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事故责任人。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并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打击涉渔碰撞肇事逃逸行为,采取一切手段追查涉渔碰撞逃逸商船。对查获的肇事逃逸船舶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和程序,移交公安全部门处置。
三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浙江海事局先后与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军东海舰队、东海救助局以及上海、福建海事局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实现就近快速救助海上人命财产。按照《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精神,浙江海事局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共建海上渔船安全救助联动机的基础上,将拓宽在海洋功能规划共研、浙江沿海南北大通道安全研究、船舶和船员安全管理机制、联合执法和事故调处、安全与救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深入合作。
四是加强安全预警,规范安全信息发布。基层海事部门实时掌握恶劣天气气象海况信息,并通过VTS、VHF和短信平台及时将雾情、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信息发送航运企业、船舶和渔业单位、渔船,提醒船方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及时收集渔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渔汛、渔船作业区分布等信息,并通过海岸电台、VHF等以中英文航行警(通)告及安全信息告知在浙江沿海航行的船舶,对航行或即将进入渔区航行的船舶进行提醒和警示。
五是强化科学监管,保障浙江沿海航运和渔业生产安全。2007年至2008年浙江海事局全面开展了辖区事故规律与对策研究的课题研究,重点研究了沿海商船与渔船碰撞的事故发生原因、规律、预防对策措施,并结合开展的“打造责任链,编织安全网”工程,把浙江沿海浪岗山水域标识为重大危险区域,实施重点监管。2008年相继编写出版了《浙江沿海及主要港口航行指南》和《浙江沿海及主要港口航行示意图》,详细介绍浙江沿海南北航线和主要港的航路特点,着重介绍了浙江沿海渔区、作业方式、渔船航行特点,为商船安全航行提供了预警信息,有效的提高了商船避让渔场、渔船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