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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至12月31日北京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出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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