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上海海事局接上级转来举报,称长江口灯船东北方50海里外发现船舶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上海海事局迅速研究部署,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多部门联动及时有效地开展了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调查工作。
有效的污染物监视工作是调查取证的基础,鉴于事发地点离岸较远,为保障调查的时效性,上海海事局迅速开展了多种方法的综合监视工作:一是协调过往船舶协助开展污染物监视;二是请求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开展针对上述海域的卫星遥感监视;三是空巡支队紧急申请临时航线,连夜备妥飞机,于次日清晨实施固定翼飞机空中监视工作。综合监视表明,一艘名为“GENCO HADRI**”的马绍尔群岛籍散货船在长江口灯船东北方50-70海里海域排放了疑似含铁矿石的洗舱水。
掌握上述信息后,上海海事局迅速着手组织后续调查工作。通过“单一窗口”查询到该轮拟于8月5日晚靠泊长兴岛某修船厂,局立即组织成立调查组,在查询大量专业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登轮调查方案。8月5日晚约19:30时该轮靠妥码头后,调查组立即登轮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该轮上航次从澳大利亚丹皮尔港装运铁矿粉,并在江阴完成卸货。在铁的证据面前,船长迅速承认了在长江口外排放铁矿粉洗舱水这一事实,但船长出示的《货物性质声明》表明该票铁矿粉(Pilbara Blend Fines)不属于“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亦即根据《防污公约》附则V2016年修正案的规定,该类物质的货物残留物在“最近陆地”12海里外是可以排放入海的。为了开展彻底调查,调查组下到货舱底部对残存的货物残留物进行了取样。
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将对样品进行送检,以最终确认其是否属于“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同时还将总结该起案例的查处经验,充分发挥空巡监视、卫星遥感监视等先进监视手段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长江口及其附近海域的污染物监视工作和查处工作,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行为,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