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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海事局查获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谎报瞒报“一条龙”违法行为
上海口岸联合会       

 

    为严格落实水上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上海海事局于201971日起开展以“查隐患、明措施、保全年”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在上海局的统一指导下,结合近期高温季节危险货物安全作业要求,浦东海事局梳理排查了辖区的主要安全隐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重加强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违法行为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质量不合格行为的检查。

    7月初,浦东海事局执法人员发现拟经“SIT*”轮1914S航次出口的箱号为DFSU18361**的集装箱危险货物申报数据存在异常,该集装箱申报的品名是“嘧霉胺”,9UN3077,一共40桶货物。执法人员进一步查看附件单证,结果发现更多嫌疑线索:该集装箱报送的电子版《装箱证明书》《装箱声明单》的单位名称、品名不一致。浦东海事局立即对该集装箱进行协查,通知有关单位前来开箱检查。

    浦东海事局执法人员对上述集装箱进行了开箱检查,集装箱箱体张贴了9UN3077的危险货物标志,但货物外包装未张贴危险货物标志,也没有对危险货物进行衬垫和系固。货物一共360桶,所有货物的唛头显示品名为“TRICHLORPHON 80% W/W SP”(80%敌百虫),但是打开外包装后发现其实有两种货物,其中一种货物显示为“吡虫啉”,另外一种货物没有任何品名显示。执法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取样送检,最终鉴定显示上述货物一共两种;86.9%敌百虫,6.1UN2783,一共40桶;75%吡虫啉,9UN3077,一共320桶。其中86.9%敌百虫是序号为365的危险化学品,这两种货物均没有办理《出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简称:危包证)。该集装箱申报的品名、性质、数量均与实际不符合,危险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装箱质量不合格,属于典型的瞒报违法行为,同时又存在多种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严重违法行为。

    浦东海事局执法人员从船公司开始入手,对该集装箱运输过程涉及到的货主、货代、订舱单位、申报单位、装箱场站逐个调查,了解了违法行为的全过程:该货物的货主青岛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出口敌百虫和吡虫啉货物时,因为没有办理货物的危包证,遂将从别公司借来的“嘧霉胺”的危包证(一共40桶)交于货代上海某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并委托该公司办理后续所有的出口手续。上海某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帮助货主瞒报货物性质,伪造了《装箱证明书》《装箱声明单》,并安排没有从业资质的人员办理了危险货物申报手续,并按照“嘧霉胺”品名办理订舱手续,同时将这票货物安排在一个普通货物仓库(上海某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装箱,该仓库装箱检查员也没有从业资质,委托外地一个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装箱作业单位提交了电子版的《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

    从此次违法行为来看,这票货物从委托开始,涉及到的每一个环节都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票货物物流链上的从业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为了蝇头小利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明目张胆,互相配合,行为猖獗。浦东海事局已经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计划对涉及到其他监管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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