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以来,宁波梅山口岸通过供水新模式累计为外轮供水50票、6189吨,为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相关流程节省近百小时,海关对供水企业现场监管2次,均符合要求,供水新模式已初见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要求,宁波海关于2019年3月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模式试点,并于4月1日在宁波梅山口岸正式落地该项政策,实现供水单位、用水单位、监管部门“三赢”:供水新模式突出供水单位主体责任,从制度、人员、硬件等方面加强对供水企业的审核与准入,实现“验证式监管”;通过企业自查、海关定期监管的方式,保障供水质量安全,让用水单位用得放心;减少供水申报、审批流程,优化海关监管流程,提升外轮供水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