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新中国70周年华诞营造和平稳定的水上交通环境,广东海事局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将9月10日至10月10日定为特别防护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特别防护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在特别防护期内实现辖区“零事故”。主要包括八项工作:
一是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大力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采取机关支援基层的做法,在特别防护期内,各局机关业务部门人员(值班人员除外)都要下基层海事处工作5天以上,充实基层力量,强化现场监管为。
二是加强涉客船舶安全监管。对辖区重点涉客船舶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客船舶船况,包括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船舶安全配员等情况。特别在防护期期间,每天要对琼州海峡客滚船开展一次船舶现场监督检查。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客流高峰时段现场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三是加强危险品船安全监管。在特别防护期夜间时段(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载运《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Ⅱ定义的X类、高粘度Y类散装有毒液体物质、闭杯闪点低于23℃易燃液体货物及液化气体的船舶,禁止靠离泊码头。
四是加强砂石船安全监管。对辖区籍采砂船实施“一对一”点名,防止无正当任务采砂船离开辖区。巩固浮吊船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外来浮吊船进入辖区进行砂石过驳作业。9月30日至10月7日夜间时段(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禁止采砂船水上采砂活动,禁止浮吊船进行砂石过驳作业,要求其他砂石船减少夜间航行作业活动。
五是加强船员履职检查。加强登轮检查和视频核查,检查船员的配备和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船员的履职能力,督促船舶加强船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防止船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六是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对辖区所有客船、危险品船航运公司进行全覆盖检查走访,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检查,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是加强水域巡航检查。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团员突击队,针对夜间、周末、假期等监管薄弱时间段,积极开展巡航检查工作。加强防台锚地安全巡查。
八是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及时做好值班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科学合理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海事船艇、车辆的管养工作,随时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