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宜春湘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赣公司)向岳阳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烟花爆竹,申报数量1480箱、货值7.4万美元,申报的危险货物类别为1.3G,危险货物包装类别为二类。根据上级风险布控指令,岳阳海关在城陵矶口岸对该单货物进行开箱查验,并对其中206箱最大尺寸(8寸)的礼花弹货物实施随机抽样送检。9月30日,经长沙海关技术中心浏阳烟花爆竹实验室鉴定,送检的礼花弹运输危险性分类实为1.1G,与申报不一致,湘赣公司涉嫌出口烟花爆竹高危低报,根据案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经营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岳阳海关将该起线索移交至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
近年来,因瞒报、漏报等问题引起的危险品火灾和爆炸事故频发,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各地海关加大了查验力度,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查获、拦截违规烟花爆竹案7起。其中,2018年11月,上海虹口法院对一起在上海口岸出口烟花爆竹瞒报为普通货物案进行了判决,认定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该案件发生后,为防范风险,上海口岸已禁止烟花出口集装箱停靠码头转大船海运的作业方式,只允许在港区附近水面进行换船。目前,岳阳城陵矶口岸是全国烟花爆竹出口唯一的口岸,出口体量较大、风险较高,口岸安全面临较大挑战,已经引起岳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11月18日,岳阳市政府召开城陵矶港烟花爆竹高危低报案件协调推进专题会议,要求长江航运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相关职责部门依相关法规对湘赣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高危低报行为。建立口岸及航运和烟花爆竹行业的诚信机制,禁止1.3G以下烟花爆竹进入城陵矶口岸,确保城陵矶港出口烟花爆竹通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