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食品企业责任落实,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通报,及时提醒被通报企业认真履行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督促食品企业诚信管理、合法经营、担当责任,今年以来已向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报不合格情况11次;二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参与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优化地方政府进出口食品安全考核指标,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10次;三是强化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实施进出口水产品、肉类、茶叶、番茄酱制品等隐患和风险排查,联合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专项业务督查,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科学、高效,提高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