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浙江海事局在甬召开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实施宣贯会,宣布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
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重大决策。构建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统一报告、统一组织、统一公布、统一执行的交通组织一体化新格局,是浙江海事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系列指示精神,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和浙江省海洋强省国际强港战略的具体举措。
宁波舟山港是全球首个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的港口,约占浙江总吞吐量的60%,船舶进出港约71万艘次,每天交通流量超过2000艘次,10万载重吨以上船舶年进出港达9500艘次。船舶主要通过虾峙门等五个主要航门进出港口,客船、危险品船、液化天然气船、集装箱船等船种齐全,加上航经的小型船舶、渔船数量众多,造成核心港区主要航道通航环境十分复杂。另外,宁波舟山港跨宁波、舟山两市行政区域,两个港域的日常生产作业、船舶靠泊计划各自安排,引航登离轮计划不统一,船舶通过虾峙门等主航道缺乏统一协调,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因此,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既是推动港口一体化的需要,也是企业所望、群众所盼。
浙江海事局在广泛深入调研,准确掌握核心港区交通流现状,充分听取港口企业、港航部门、引航调度、货主码头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先后出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交通组织一体化实施方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实施暂行办法》。同时,开发“船舶交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确保即时接收船舶进出港动态信息、开展船舶交通组织、统一公布船舶动态。
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机制运行后,将极大提升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一体化水平,实现“六个一体化”(即“船舶进出港一体化组织,船舶交通组织、引航、调度计划三方信息一体化整合,引航计划一体化公布实施,船舶进出港信息、靠离泊信息、引航信息一体化查询,锚地和航道一体化使用,海上应急力量一体化调派”),船舶进出港将更加高效有序,核心港区发展潜力提升保障将更加可靠有力。(浙江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