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由呼和浩特海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8个厅局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实地验收。联合验收组组长、呼和浩特海关副关长杨良勇与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王继平签署《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纪要》。
下一步,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将依托各项政策,将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与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功能相叠加,加速拓展口岸、贸易功能,优化原有加工贸易产业布局,发展大宗商品、农畜产品分拨等特色产业,全面发展跨境电商业务、进出口商品现代物流、仓储服务等业务,全力打造呼和浩特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平台、新高地。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的前身为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2018年9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0.8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