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市两级“两手硬”“两战赢”“三服务”和交通运输行业“三不一优先”“一断三不断”的整体要求,于近期推出“助力复工十条”,全力服务保障我市港航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重点物资保障“五优先”。设置专班对接航运企业,通过优先查验、优先抛锚、优先引航、优先进港、优先卸货的“五优先”措施,全力保障载运疫情防控、民生能源和复工复产等重点物资船舶进出港抢时增速。
二是水上交通保畅“全天候”。按照“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的总体目标,设置监控专台对水域实施24小时交通流组织。利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平台对进出港船舶实施精准调度,进一步缩短船舶待泊时间。
三是外贸船舶通关“无纸化”。继续实施船舶通关24小时全天候办理,成功打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平台,实现国际航行船舶口岸手续网上一次性办理,加快船舶单证流转和手续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助力港口生产提速。
四是重点工程复工“在线审”。成立重大项目复工服务保障团队,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完成对甬舟铁路地勘作业最复杂工段的施工方案评审。
五是海事证书业务“容缺办”。对于因疫情无法按期换证的船员,实施船员证书延迟办、容缺办,船员可继续在船工作至疫情结束,同时远程提交主要材料即可容缺办理船员证书换证业务。
六是海船船员任解职“远程办”。实施海船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远程办理,督促辖区航运企业及早做好对拟任职船员的防疫隔离工作,确保船舶不因船员无法到职而延误船期。
七是政务事项办理“双向寄”。提供双向邮寄服务办理船舶油污保险、残骸保险证书和《航海日志》等文书签注175次,确保申请人在“一次都不用跑”“零接触”的情况下取得有效证书,保障船舶顺利复工。
八是船载危货监管“零接触”。采取查阅电子文书、调看监控视频和视频连线等方式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进行远程检查。
九是海事规费征稽“掌上办”。加快“宁波海事局港口建设费”APP推广应用,实现港口建设费征收“零接触”。
十是港航企业复工“精准帮”。运用“航运安全智控平台”对船舶安全与防污染体系实施“不见面”审核,指导航运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和复工报备。(宁波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