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修订《刑事执法工作规程》等业务制度,进一步明确认罪认罚告知、电子数据取证、积案长效清理等工作要求。建立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核心的全要素化证据体系,制订侦查工作指引,指导缉私一线侦查取证;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统一案件流转进出,统一集中审核,切实强化案件审查工作;与宁波市检、法机关联合制定非设关地走私相关问题法律适用并在全国范围推广,首次提出将收受走私油款的账户资金认定为违法所得;认真梳理执法、廉政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设定严格的程序和实体标准,对海关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的重大走私犯罪案件,在审查案件时一律制作渎职风险研判报告,切实防范执法廉政风险。2019年,宁波海关缉私局刑事执法年度考评得分95.06分,连续两年实现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刑事执法质量考评排名第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