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宁波海关依法退运国家限制进境固体废物638.5吨。该批固体废物为宁波、台州、永康等地企业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从荷兰、泰国、香港等地进口的镍锡铁合金颗粒、旧矽钢片和废混合锌切片等,共计638.5吨。经鉴定,属国家限制进口固体废物,企业无法提供所需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对其依法实施退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