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关员和缉私警察清点查获的违规出口医用物资 何汶静/摄
近日,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在佛山平洲南港码头,一举查获以“非医用口罩”为名伪瞒报出口的近36万件医疗物资。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该票货物为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非医用口罩,现场关员在实施掏箱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有一批未如实申报的医用口罩、额温枪以及防护面罩,包括医用口罩33.5万个,额温枪4000个,防护面罩2万个。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同日,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根据布控指令对一票申报出口的10245.7千克胶袋实施机检查验时,结合机检图像分析发现集装箱中部位置存在夹藏嫌疑,立即转人工查验。经现场查验关员掏箱检查,在嫌疑位置发现夹藏有8000个未申报的无纺布口罩。
“这票货物过机时系统提示异常,‘智能审图’提示存在夹藏嫌疑,”南沙海关南沙机检集中审像科关员胡鑫林介绍,“报关单申报这个集装箱内装载的货物均为胶袋,那么机检扫描图片应该是密度一致的,但是我们对图像进行处理后,发现该区域货物密度有异常。”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蔓延,近期我国出口防疫物资数量不断增长。为进一步加强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广州海关落实海关总署相关部署,在各业务现场开辟通关“绿色通道”、保障防疫物资有序通关的同时,对出口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防疫物资加强单证审核把关、强化现场查验监管,对伪报、瞒报、夹藏等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海关提醒,对于海关查获的出口医疗物资违法违规行为,海关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以伪瞒报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出口医疗物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海关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上述被海关处罚的违法行为将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关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