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经修订的《上海洋山深水港区及其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一年来,洋山港国际航行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进出口岸7450余艘次,内支线集装箱船舶安全进出港14300余艘次,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901万标准箱,120余艘次LNG船舶、15950余艘次客运船舶、6900余艘次危险品船安全进出港,《规定》的施行取得了切实成效。
一是水上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保障。合理规范船舶交通流,逐步理顺水域内复杂的船舶交通流,船舶交通流的交汇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优化。科学明确船舶间避让规则,理顺船舶航行权利和义务,规范船舶航行、停泊等行为。明确超大型集装箱船、LNG船、高速客船等重点船舶的作业条件和航行规则,充分保障其航行安全,服务港口发展和地方民生。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规定》水域发生事故共5起,同比下降37.5%,超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进出港1415艘次,LNG船舶安全进出128艘次,客运船舶安全进出15957艘次,安全发送旅客172万人次。
二是港口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深度挖掘航道通航能力,打通大型船舶进出港交汇受限瓶颈,主航道全面实行双向通航。优化稀缺通航资源配置,提高港内锚地周转率,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锚地利用率,解决锚地不足难题。进一步优化内支线集装箱船双档靠泊作业条件,有效缓解洋山港内支线船舶泊位紧张问题。积极推动“四双”举措在洋山四期自动化码头应用,完成大型集装箱船在四期码头“套泊”作业试验,理论上单次套泊作业能为码头提升320标准箱的装卸潜能,每年累计可为港航企业释放产能近亿元。
三是船舶通航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规定》的实施打通了进出南支航道过境中小型船舶和沿海南北线航行船舶的通道,缓解了局部能见度不良引发的梗塞拥堵现象,船舶交通效率明显提升。同时,《规定》合理调整警戒区追越条款,有效控制警戒区内船舶密度,提高该水域通航安全。VTS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及时发布气象、航行警告、交通流情况、特定水域禁限航等有关航行安全的各类信息,供船方做出合理的航行决定或者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航行计划,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船舶因信息获取不全面、航线不合理,导致被迫绕航等影响船舶航期的状况发生。
一年来,《规定》管辖水域船舶总流量约为38.8万艘次。随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稳步推进以及洋山港四期自动化码头产能的陆续释放,水域内船舶总流量将会持续攀升,通航环境也将更加复杂。上海海事局将继续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进《规定》各项条款平稳实施,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中谱写海事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