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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海关启动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新模式 助企业节约成本近千万元

   10月13日,满载27.9万吨进口原油的“新安洋”油轮过驳子船顺利靠泊中石油码头,经南宁海关所属钦州港海关关员查检符合要求并取样后,该轮即开始卸货入库。这标志着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模式正式在广西口岸启动实施。

  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是指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进行信息核查、取制样等检查符合要求后,即可卸货、转运。海关实验室检测以及合格评定环节可以在卸货、转运工作开始后实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10月1日起海关将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新模式将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压缩原油进口通关时间和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此次监管方式调整,将进口原油的实验室检测、合格评定与货物卸货、转运作业两个过程,从原有的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调整后,进口原油经现场查检和取样后即可卸船、提离口岸监管场所,减少油船在港时间2-3天。”钦州港海关监管四科查验关员张华介绍。

  “进口原油‘先放后检’监管方式的实施,解决了进口原油长时间占用港口罐容的问题,压缩了进口原油通关时长,大幅提升原油码头卸货能力和输港效率。“进口原油‘先放后检’实施后,我公司原油疏港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物流、仓储费用将进一步压缩,预计未来一年可节约相关费用近千万元。”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储运二部工程师赵云说。

  据钦州港海关介绍,钦州港口岸已连续八年成为全国海上原油过驳第一大港,2019年口岸进口原油总计42船次,957万吨,是该口岸进口量值均排名第一的大宗商品。在此次“先放后检”的基础上,该关将继续加强服务创新,进一步推动钦州市绿色石化产业发展,大力促进钦州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建设。(张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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