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独立审理+集体会审”办案模式,强化部门集体会商,保障公开透明,提升个案办理质量;建立“程序+实体”制度框架,将程序性规定和实体性问题分别纳入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系列性执法指导意见,坚持每年修订更新;建立“业务评估+业务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完整指标评估体系定期监督指导一线,提升执法目标感和管理系统性;建立“执法服务热线+执法研究小组”业务研究队伍,汇集行政执法骨干和重点职能部门业务专家,形成基层办案指导和执法疑难问题研讨核心力量;建立“内部+外部”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法制提前介入、逆向监管建议反馈、区域执法一体化推进等措施形成执法合力。2020年,宁波海关在全国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指标考评中位列全国第四,其中,涉及质量和效率的7项指标获得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