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海关共监管出口新造集装箱30.72万自然箱、货值113.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7倍、3.69倍。宁波海关统筹协调,以宁波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等集装箱行业龙头企业为帮扶重点,助力扩大新造集装箱出口。一是在集装箱生产企业厂区内设立专用海关监管场所,实现集装箱生产与办理出口通关手续无缝衔接,将备案审批、通关管理、物流监控、查验稽查等环节串联整合,方便企业办理海关业务,引入无人机辅助查验,提升现场工作效率;二是深入企业调研,以企业合理需求为导向,指导企业开发上线无人智能化卡口系统,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帮扶企业解决数据对接、流程设计等问题,同步满足海关监管与企业管理要求,集装箱出厂速度提升2倍;三是合理调整后续监管流程,根据企业等级和产品风险优化出口新造集装箱监管模式和出口退税流程,企业生产的新造集装箱可直接存入海关专用监管场所,办结海关手续后即可办理退税。